根據《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》食品加工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:
廚房:
(一)廚房的最小使用面積不得小于8平方米;
(二)墻壁應有1.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、防潮、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墻裙;
(三)地面應由防水、不吸潮、可洗刷的材料建造,具有一定坡度,易于清洗;
(四)配備有足夠的照明、通風、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、防塵、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設施。
涼菜間:配有專用冷藏設施、洗滌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設施,室內溫度不得高于25℃。涼菜間必須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消毒;
蛋糕間:用于制作裱花蛋糕的操作間,應當設置空氣消毒裝置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室及洗手、消毒水池。
用于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的刀、墩、板、桶、盆、筐、抹布以及其他工具、容器必須標志明顯,并做到分開使用,定位存放,用后洗凈,保持清潔。冷藏冰箱內生熟要分開陳列。洗刷餐飲具必須有專用水池,不得與清洗蔬菜、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。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,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。
食品加工人員的衛生要求:
(一)工作前、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當用流動清水洗手;
(二)不得留長指甲、涂指甲油、戴戒指;
(三)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、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;
(四)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;
(五)服務人員應當穿著整潔的工作服,廚房操作人員應當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,頭發應梳理整齊并置于帽內。
此外還必須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,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。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工作。保持內外環境整潔,采取有效措施,消除老鼠、蟑螂、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。